北京石化新材料科技产业基地标准化厂房及配套用房建设项目(1#标准厂房等13项)一期(1#~5#标准厂房及水处理机房) 已由 北京市房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以 京房经信局备〔2021〕056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北京燕和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为 城关街道前、后朱各庄村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北京石化新材料科技产业基地标准化厂房及配套用房建设项目(1#标准厂房等13项)一期(1#~5#标准厂房及水处理机房)4号厂房变配电室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北京龙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鸿峤永信(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 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 北京石化新材料科技产业基地标准化厂房及配套用房建设项目(1#标准厂房等13项)一期(1#~5#标准厂房及水处理机房)4号厂房变配电室工程
2.5 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包括配电室电气设备及配套设施等相关内容,并完成深化设计工作
3.1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新]及以上 资质,近 5 年 已完工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规模在300平方米及以上的变配电室施工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条件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请于 2024-1-4 9:00:00 至 2024-1-9 9:00:00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上传成功回执。本专业分包工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15 16:00:00 。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上发布,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