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工业园区广东产业园一期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位于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泉街道北部麦子田工业园区,场地利用工业园区屋顶。工业园区场址南北跨度约4.5km、东西跨度约0.5km,场址中心距离易门县城直线km,工程地理坐标位于北纬24o27ˊ-24o57ˊ、东经101o54ˊ-102o18ˊ之间,海拔高程介于海拔1975m-2170m之间。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装机安装工程容量是24.13MWp,拟选用单晶硅组件及柔性组件进行建设,每户企业均采用组串式逆变器经交流汇流柜后分别接至0.4KV企业配电室及园区内4回10KV线路。预计光伏系统年平均上网电量约2919.47万千瓦时,年平均满负荷利用小时数为1214.52h。
本工程场址多年平均太阳总辐射量1604KWh/m2,根据《太阳能资源评估方法》(GB/T 37526-2019)判定其太阳能资源丰富程度为很丰富,资源具备开发条件。
完成玉溪市易门县工业园区广东产业园一期24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的相关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工程部分:光伏发电区、送出线路、屋顶结构加固、复装与拆卸等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设计、施工及光伏区组件、逆变器、支架、高低压电缆及其附件、监控中心等相关设备采购;屋顶阴面部位支架结构形成最佳倾角;完成后台监控、视频监控系统等;完成施工需要的一切机械、装卸、转运、临建、施工用水、用电、通信、进场道路、场平、施工临时占地、属地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特殊环境施工等措施及工作;工程完成验收移交前的成品保护、备品备件、资料编制等工作;
(3)工程管理部分:保证提供的电气设备安装和材料、附件需符合相关电气标准和规范,并达到设计要求;工程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及接入系统设计等);自购设备、材料的运输保管以及发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自交接地点到施工现场的运输及保管(如有“仓储”或“材料设备保管”);负责完成本项目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调试、试运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并完成项目相关施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配合发包人完成竣工验收。
(4)项目并网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负责本项目(包含进场道路、光伏发电区、送出线路、并网相关设备等)所有调试、试验工作,消防验收、安全验收;负责本项目试运行,并配合完成竣工验收工作。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至发包人。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保证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满足施工要求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新能源发电)乙级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有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任职经历。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详见招标公告附件4.2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2 对于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