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第三小学配电房新增630kVA变压器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霞浦县中锦香格里3栋2梯15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6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1)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询价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询价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询价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政策: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必须包含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 (1)本采购文件有列明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本采购文件未要求但供应商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供应商须提供有效证书或提供所投产品“均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本次采购货物若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按《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并提供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若有)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须按公告提供的《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公司邮箱(),获取报名缴费账户信息。且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