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1号紫金广场A座121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或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督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2)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3)具有有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或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须提供企业任命文件)、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项目经理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