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新校区(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审投资函[2020]2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福建省中华文化学院),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69225.00平方米(约合103.84亩),该项目涉及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赤塘山遗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面积共22680.21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2870平方米。包括:1#综合楼,建筑面积8362.09平方米,消防建筑高度22.20米;2#教学辅助楼,建筑面积2171.92平方米,消防建筑高度14.90米;3#教学楼,建筑面积3047.26平方米,建筑高度14.90米;4#学员楼,建筑面积20728.06平方米,消防建筑高度49.85米;5#设备房,建筑面积229.59平方米,消防建筑高度6.175米;6#大门一,建筑面积45.54平方米,消防建筑高度4.15米;7#大门一,建筑面积45.54平方米,消防建筑高度4.15米;地下室,建筑面积18240平方米,建筑埋深5.4米,局部埋深6.2米。容积率0.87,绿地率35.2%,建筑占地面积7851.42平方米,建筑密度18.22%;机动车停车位434辆,非机动车停车位681辆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等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招标范围为:①设计范围:包含本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含地下工程)、室外工程、附属工程等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及优化,预制构件深化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单体工程、室外总体附属工程、景观绿化、基坑支护、降水排水、大门、幕墙、门窗、智能化及安防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环保降噪、标识导示系统、绿色建筑、节能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室外给排水和电气工程、装配式等工程设计及相应评审、装饰装修工程(重要区域部位、景观小品需提供效果图设计)、室内灯光照明、夜景灯光、电缆外线工程、配电房设计、型钢混凝土转换桁架钢结构深化设计、建筑结构、电梯工程、高低压变配电、减震措施深化设计、管线接入建筑涉及的与市政接驳设计、校园出入口及周边配套道路(含待征迁3.6亩变电所用地范围内的改造设计和赤塘山遗址保护措施及配套设施设计)等等所有工程的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和后续服务(含专业分包工程二次深化设计、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指导、技术服务和配合设计文件报批、评审等等后续设计服务)。应用BIM技术(服务于地下室,地面管综及装配式楼栋),进行施工图优化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向深化设计延伸,向发包人提供BIM模型相应的报告成果和优化建议以及符合项目报批所需的材料;按最终确认的方案提供1:150的沙盘。②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内容符合发包人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红线围墙、土石方、地基与基础(含试桩、基坑支护、降水)、主体结构、建筑装修装饰(包含二次装饰装修)、屋面、建筑给排水、幕墙工程、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节能、室外设施、附属建筑及室外环境(含绿化景观、海绵城市)、消防工程、人防工程、夜景灯光、通信工程、抗震支架、智能建筑、防雷、室外管网、电梯工程、高低压变配电、发电机、附属建筑、环保降噪、预制构件生产采购及安装、标识导示系统、绿色建筑、电缆外线工程、充电桩工程、管线接入等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赤塘山遗址保护措施及配套设施施工等包含在施工范围内。绿建工程:需按照《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13-197-2017设计及施工到位。海绵城市设计施工:需配合景观方案进行设计,满足福州市海绵城市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在发包人书面通知起30日内完成海绵城市方案设计,方案确认后30日内完成海绵城市施工图设计并通过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含海绵办)、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施工图审查机构等部门的审批。海绵城市设计专篇应在施工图审查时候同步送审并审查通过。海绵城市施工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通过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含海绵办)、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福州市海绵办验收。充电桩工程需按照《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配建标准配置到位。承包人负责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及总承包管理工作,承包范围为施工图纸、有关技术要求及其他合同文件中所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发包人单独发包的工程除外),包括但不仅限于:承包人自行施工的工程、总承包管理发包方招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的专业分包、发包人独立分包的工程等。承包人需对上述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承担全部责任及连带责任。以上施工范围的所有费用已计入建安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中,投标时应综合考虑(其中,工程总承包服务费费率按1.5%计算,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发包人单独发包的项目,专业工程施工配合费费率按1.5%计,实际发生另行与分包单位确认)。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消防、人防、环保等等部门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协助发包人办理规划、建设相关的所有审批、报建手续,以及市政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永久性用水、用电、电信、宽带、煤气、排水、排污等等相关申请事宜。③采购范围:本工程范围内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680;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62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并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其中4#学员楼须符合《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SJ1-2014)、《福建省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BJ13-216-2015)等国家和福建省最新有关标准要求,在设计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同时创建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4#学员楼在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符合《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现行最新法规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允许兼任岗位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①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PC)厂商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但混凝土预制构件(PC)厂商需满足以下要求: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反映股权或出资情况的工商登记信息的复印件;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的复印件,上述所有复印件均盖预制构件厂商和投标人公章。依据《福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招投标工作意见》(榕建筑〔2020〕35号)规定,允许一家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多家投标人的构件供应厂商。预制构件生产厂商注册地须在福州市,且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②如主体设计进行分包,主体设计分包单位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主体工程施工不得分包。③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4-0109:00:00至2022-04-0717:00:00通过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榕建筑[2018]154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保函形式(含电子保函)。。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04-2809:4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8.2.履约担保形式:承包人以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承包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发包人将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承包人承担一切后果,发包人有权要求重新提供的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形式。履约担保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4天内,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提交。如果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可以视为其已放弃中标资格而不予签订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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