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置原则。现场应设总配电箱(或配电室),总配电箱以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应能保证在正常或故障情况下可靠地分断电路,在漏电的情况下可靠地使漏电设备脱离电源,在维修时有明确可见的电源分断点。为此,配电箱和开关箱的电器选择应遵循下述各项原则。
(1)所有开关电器必须是合格产品。不论是选用新电器,还是使用旧电器,必须完整、无损、动作可靠、绝缘良好,严禁使用破、损电器。
(5)配电箱、开关箱内应设置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安全可靠(一般额定漏电动作电流30 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0.1 s),并有合适的分级配合。但总配电箱(或配电室)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最高应限制在30 mAs以内。
4. 灯具的安装高度既要符合施工现场实际,又要符合安装要求。室外灯具距地不得低于3 m;室内灯具距地不得低于2.5 m.
(1)遂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 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 V.
(3)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 V.
Ⅱ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设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安全措施。
Ⅲ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电压高的电压。
(1)空气湿度小于75% 的一般场所可选用Ⅰ类或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其金属外壳与PE线处;除塑料外壳Ⅱ类工具外,相关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 mA,额定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 s,其负荷线插头应具备专用的保护触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