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交易目的:为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可控风险,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确定影响,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逐利为目的,主要为减少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最高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额度在有效期间内循环使用。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张,对钢材、锌锭等主要原材料的需求持续增加。为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可控风险,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确定影响,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操作,仅用于降低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等风险,不作为盈利工具使用。
5、交易场所及方式:在境内合规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各大期货交易所进行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交易。交易类型主要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四十七条中的(一)至(四)项。
6、授权及期限:本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逐利为目的,主要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所带来的相关风险,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期货市场本身存在一定的系统风险,同时套期保值需要对价格走势做出预判,一旦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有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2、流动性风险:套期保值策略的实施存在流动性风险,如果内部执行成本很高或者期货市场流动性差,套期保值策略难以执行,将形成敞口暴露在市场风险之下。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审批权限内办理公司套期保值业务。
4、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保证套期保值过程正常进行。与此同时,合理选择保值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5、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2024年3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4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最高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额度在有效期间内循环使用。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操作,仅用于降低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等风险,不作为盈利工具使用。
2024年3月26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4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遵循降低原材料价格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确定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适时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目前情况及自身发展阶段,结合公司2023年度的盈利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用于公司经营发展。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40,835,711.11元,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172,835.1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407,657.64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172,835.1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407,657.64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40,835,711.11元,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近年来,公司聚焦主业,通过外延式并购及内生式增长相结合的战略举措,推动公司全国化战略布局落地,在行业盈利低谷期完成区域布局和产能储备,公司进入快速成长期。公司规模快速增长叠加下游销售回款周期较长、上游采购付款周期较短的行业特性,使得公司对经营性现金的需求压力较大。公司2023年资产负债率为69.79%,财务费用13,488.71万元、同比增长7.57%,对公司利润造成负向影响,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33.49%。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统筹考量公司中短期资金需求状况及当前负债状况,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
2、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目前情况及自身发展阶段,结合公司2023年度的盈利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推动公司各项经营计划落地,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用于公司经营资金所需,有利于保障公司合理的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减少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财务稳健运行,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3、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各项便利。股东大会审议前,公司将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热线、邮箱、互动平台等)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股东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和建议。股东大会召开时将提供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并对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进行单独统计,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公司高度重视股东回报,致力于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上市以来以稳定持续的现金分红回馈投资者,2016-2022年度每年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之比均不低于30%。
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股东,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2024年3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目前情况及自身发展阶段,结合公司2023年度的盈利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推动公司各项经营计划落地,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有利于保障公司合理的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减少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财务稳健运行,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3月26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统筹考量了公司中短期资金需求状况及当前的负债状况,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实现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将于2024年4月3日召开2023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说明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审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程序,拟续聘中天运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中天运始建于1994年3月,2013年12月完成转制,取得《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同意设立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批复》(京财会许可[2013]0079号)。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1门701-704。首席合伙人:刘红卫先生。
2023年末,合伙人54人,注册会计师31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45人。
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68,273.5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45,735.7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3,450.33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0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4,529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中天运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在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列案中一审被判决在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100%连带赔偿责任,在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一个案件中一审被判决在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3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案件在二审审理过程中。在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个案件中二审被判决在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30%连带赔偿责任,金额合计约52万元,该赔偿金额包含在东方海洋重整赔偿范围内,中天运也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生效判决。前述虚假陈述案件不影响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常经营。
中天运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