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成都2月4日电 (记者王洪江)2月1日至2月4日,2024年成都市在锦江大礼堂举行,代表委员们齐聚一堂,议发展、话民生、提建议。成都市代表李大福带来了关于开展《成都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管理条例》立法调研的建议。
李大福介绍,截至2023年底,成都市电动汽车保有量达到62万辆、占全市汽车保有量约9.6%,发展势头迅猛。为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成都市及时推出了《成都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3—2025年)》《成都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技术规定(试行)》等配套政策,为成都市居民小区按照电动车充电设施提供了基本遵循。
“然而,电动车充电的安全性能有一个研究总结认识过程,现有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较低,居民对小区车库安装充电设施尚有诸多顾虑,充电过程中的安全保障措施缺乏刚性规范,充电设施的正确使用、日常维护管理、充电收费等应进一步研究和规范。”李大福说。
李大福表示,目前存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装技术标准较低的问题,虽然成都市出台了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技术规定,充电设施的产品种类众多,充电设施市场化程度高,由于该规定依据的相关标准并非因充电而制定,国家和行业标准主要面向技术要求,尚无产品标准和强制性认证要求,大量生产制造企业涌入,充电桩质量参差不齐。国内近年报道的因充电诱发的安全事故,说明电动车充电安全的认识尚较浅,人民群众对现有标准不放心的担忧应引起合理关切,而不能简单推广普及。
同时,李大福还认为居民小区充电设施,缺乏专门针对充电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系统。居民小区业主安装充电桩,具有小、零、散的特点,施工人员安全意识、规范意识不高,供电负荷受多重因素影响,由于缺乏专门针对充电应急处置设施,一旦供配电设施发生安全事故,后果严重,损失难以弥补。
“居民小区业主对安装充电桩的认识各不相同,实践中,小区业主之间、小区业主与物业之间就是否安装充电桩一事争议不断。产生争议时,受到侵害的利益主体往往难以救济,由此产生的投诉多,即使受到相关职能部门干预,但不利于小区居民和谐。”李大福说,电动车还存在充电设施的安装未兼顾多方利益主体的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李大福建议:“成都市应该有序开展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安装试点,加强对现有标准的评估和检测,动态评估设施的安全性可靠性。由主管部门牵头开展对试点小区充电设施运行情况开展监测评估,及时研判全国出现的新情况,心问题,审视现有标准的安全可靠性,为建立新标准新规范提供实验数据。”
同时,李大福表示,成都市相关部门要征集安装试点居民小区,安装应急安全处置系统。鉴于电动车充电的安全性有一个实践检验和认识过程。既要树立安全至上的意识,又要主动探索实践。因此,建议在开展安全评估和安全处置措施配套的情形下,积极开展居民小区安装电动车充电设施试点工作。
此外,李大福还建议居民小区安装电动车充电设施,应兼顾各方利益诉求,居民小区安装电动车充电设施,涉及小区居民的切身利益,应征得业委会同意,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享有对建设方案、工程验收、运营管理的同意权、否决权、监督权、救济权。
“简而言之,居民小区安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安全可靠性有待进一步实践,对现有相关政策规定和存在问题,有必要开展立法调研,为是否有必要制定《成都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管理条例》提供决策依据。”李大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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