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主变电站网络安防改造及TCC接入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和企业自筹。受招标人的委托,对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主变电站网络安防改造及TCC接入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2.2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范围包括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植物园主变电站、人民路主变电站接入TCC控制中心项目,以及植物园主变电站、人民路主变电站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系统整改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工作。具体要求及相关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2.4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自治区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技术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工作实际需要。3.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应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投标人需为电气二次设备厂家,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及以上和信息系统集成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需提供原厂商对于本项目的授权书,同时保证有直接向原厂商下单权限并直接获得原厂商售后技术服务支持的权限;(4)部分设备(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甲控清单所列范围)须提供原厂商授权书并注明授权设备名称;(5)部分设备(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甲控清单所列范围)须提供国内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3.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近5年至少担任过一项项目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的类似项目负责人。注:类似项目是指网络安防系统建设或改造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或能证明项目金额和项目内容的相关材料。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提现其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或业主证明中注明的项目时间或其他证明材料中显示的时间为准。3.4 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等有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5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十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3.6.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于2022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2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或法人签字,身份证原件备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售后不退。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7日10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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